为推进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建设,促进成果转化,参照《江南大学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做好2018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考核)相关工作。
1. 总结内容
经费到账情况、实验室建设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成效产出情况,详见考核管理办法。
2. 提交内容
⑴ 成效产出情况,填写附件2.《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项目合作完成情况》,包括入驻以来,与合作企业签订的项目情况,及完成情况。如有论文、专利等,请以附件材料提交。
⑵ 仪器设备投入情况,填写附件3.《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仪器设备资产情况》,需为入驻以来所购置仪器设备,若未购置则不填写。
⑶ 媒体宣传及附加分项,填写附件4.《媒体宣传及附加分项》,媒体宣传为入驻以来关于实验室的媒体报道,附加分项主要为校企实验室对于双方的推动作用与创新,如人才培养、科技进步,机制、体制创新,新颖的合作模式或有效提高绩效、产出等实际操作方法。若无则不填写。
3. 时间安排
12月24日前,各实验室汇总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xtcx@jiangnan.edu.cn;
1月10日前,修订审核,并返回签字确认;
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1. 江南大学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2. 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项目合作完成情况
附件3. 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仪器设备资产情况
附件4. 媒体宣传及附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