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首轮终期考评结束后,于2020年1月正式启动第二轮建设。为持续推进实验室建设,促进高质量成果产出及成果转化,依据《江南大学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9]22号)相关要求,做好2020年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经费到账情况、实验室建设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成效产出情况,详见附件1江南大学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
二、提交情况
(1)实验室基本信息:入驻时间及实验室人员投入情况;
(2)实验室资产情况:入驻以来设备购置情况;
(3)实验室媒体宣传:实验室媒体报道、媒体级别及主要报道内容等;
(4)实验室成效产出:与合作企业签订项目及进展情况,组织框架、新产品、新技术发布,科技成果论文、专利(转让),协同突破(公关)等。
三、时间安排
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建设情况汇总表、建设报告(格式自拟,年度重点开展工作、成果及建设成效等)发送至xtcx@jiangnan.edu.cn;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汇总整理后,统一提交江南大学协同创新建设与管理委员会考核小组进行综合打分;届时将在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负责人工作会议上反馈考核结果。
附件1. 江南大学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2. 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建设情况汇总表
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